品牌的迷失,無論什麼大品牌、廠商最多只有賠償實際看得到實物(還要非人為),儲存裝置內部摸不著(任何軟體),任何品牌、廠商、機器,他對你的任何資料(軟體)都一視同仁(你家的事,廠商不管你)。所以知名品牌能做的是讓你找的到人(對話窗口能投訴),是形式上維護他的商譽。你還不如買一般筆電,然後做多份異地備份、上傳到多個付費雲端硬碟服務、多做幾個備份還來的比較實際一點。一般的普通筆電(PC)不好嗎?品牌的迷失!
高雄男子到大遠百內蘋果電腦經銷商買一台筆電,加購副廠Type-c轉接器連接行動硬碟,卻多次無法順利讀取硬碟資料,送修竟導致硬碟毀損,重要檔案資料全部報銷,李男怒告經銷商及蘋果電腦公司求償232萬元,經高雄地院認定肇因是副廠Type-c轉接器出問題,判經銷商及蘋果電腦公司免賠。
李男2019年5月在高雄大遠百內購入13吋MacBook Pro筆電,保固一年,他經常需要將作品存放行動硬碟,因此添購副廠Type-c轉接器,作連接行動硬碟用,但使用筆電半年後,李男就因外接硬碟讀取不到檔案送修,當時經銷商回收更換Type-c轉接器及主機板後,排除故障。
但13吋MacBook Pro筆電過保後,隔年2020年10月又發生同樣問題送修,經銷商檢測後沒問題,將筆電還給李男,沒想到李男拿回筆電一接行動硬碟後,竟導致筆電硬碟和行動硬碟全部掛掉,儲存的作品集全部毀損,氣得把筆電帶去與經銷商理論。
當李男發現硬碟裡的作品全部救不回時,對經銷商和蘋果電腦提告,他認為該筆電在出廠檢查及檢修過程不確實,沒發現筆電的電供有瑕疵,害他的工作心血全部消失,造成46萬餘元損失,因此依《消保法》對蘋果、經銷商請求5倍、共232萬餘元的懲罰性賠償金。
高雄地院審理,蘋果電腦公司表示,他們不曾判定並告知李男該電腦有電供異常瑕疵,李男的行動硬碟、隨身碟毀損,是他未依正確方法使用筆電所致;又官網也公告提醒消費者應自行備份儲存在筆電內的程式、檔案及資料,蘋果公司不負資料遺失之責。而經銷商表示,他們依照原廠檢修流程檢測該電腦,結果都正常,並無李男所說的檢測或檢測不確實的情況。
法官審理時發現,李男在保固內首次送修是以「開啟藍芽設定時會當機」為由送修,至於「USB硬碟無法讀到、USB硬碟插進去資料不見」的部分,在檢修單的檢修項目是Type-c轉接器的送驗單,與李男所說的電供異常瑕疵無關。
且經銷商人員示範其他轉接器測試時,外接硬碟(示範物)正常讀取,但使用李男Type-c轉接器時,硬碟則無法讀取,因此法官認為,李男硬碟資料損毀,不排除是使用副廠Type-c轉接器所致,且李男也沒具體提供硬碟檔案內容證據,因此判李男敗訴,經銷商及蘋果公司無須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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