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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每年使用高達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,造成巨大浪費,為了改善民眾習慣,環保署日前修法,從今天開始,民眾自備環保杯、飲料杯到飲料店、速食店、便利商店、超級市場四大連鎖業者購買飲品,業者必須提供5元以上優惠。北市環保局今指出,北市一共列管了3740家業者,本月將派出40名稽查人員進行全面稽查,若未配合法令規定,將依法開罰。
超商速食店等2萬店自帶環保杯現折5元,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、連鎖飲料店、連鎖超市,即日起需給購買飲品自備飲料杯的人至少5元價差,全台2萬間門市適用。注意寶特瓶、保麗龍、一般紙杯、外帶塑膠杯等一次性飲料杯不適用此優惠。
7-11每月1日「自帶杯加碼省7元」,星巴克自帶環保杯享10元價差,COLD STONE(酷聖石美國冰淇淋連鎖店)自帶環保餐碗或飲料杯享10元折扣優惠。
7-11每月1日「自帶杯加碼省7元」
星巴克自帶環保杯享10元價差
COLD STONE(酷聖石美國冰淇淋連鎖店)自帶環保餐碗或飲料杯享10元折扣優惠。
超商買咖啡自備容器符合自備環保杯省五元?萊爾富東環店,店員說非飲料杯都不算😨。連絡客服區經理答覆會好好再加強訓練員工,只要是環保容器皆符合折扣條件。註此環保容器尺寸12*1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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