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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載自_2018-02-21自由時報電子報,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】亞洲第一起比特幣搶案,4男設局強搶手機盜走比特幣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345535

   [2018-02-21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]台中市於2月9日發生一件酒後鬧事案,不料,警方深入調查,卻發現是一起精心策劃苦肉計的比特幣強盜案,黃姓男子等4名歹徒,設局邀約從事資訊業的戴姓男子到台中市,要以每單位(俗稱顆)28萬元,向戴男購買18顆比特幣,戴男在交易地點,用手機展示帳戶內的比特幣之後,4名歹徒將他毆打控制,再用戴男的手機,把比特幣轉到中國的不詳帳戶內,再由黃男持酒瓶打傷自己,營造雙方酒後鬥毆的假象,警方於14日抓到4人,法院裁定羈押,幕後主嫌追查中,警方認為這起比特幣強盜案,可能是亞洲第一件,全世界至今仍罕見比特幣強盜案。

   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與西區派出所調查,本月9日民眾報案指一處出租民宅有人鬧事,警方馳抵時,承租該民宅的黃男,宣稱跟朋友喝酒後起爭執,雙方不願追究,警方見屋內有鬥毆痕跡與鮮血,懷疑案情不單純,卻沒想到竟是比特幣搶案。

   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,跟鈔票或硬幣現金不一樣,它屬於電子貨幣或數位貨幣,性質類似悠遊卡,可以在真實世界交易,或像是網路遊戲的「天幣」或經驗點數,於遊戲內購買裝備或寶物。

   一般人用買賣東西,必須透過銀行或第三方,例如在露天買東西,要把錢透過銀行匯款給賣家,比特幣的特色,是不用透過銀行或第三方,可以直接用帳戶「點對點」的方式,把比特幣匯到對方的帳戶內。

   警方調查,25歲的黃男、23歲的施姓男子,以及20歲林姓男子(以上均無前科),與有詐欺前科的蕭姓男子,透過網路與在台北經營資訊公司的戴姓男子,用每單位(顆)28萬元,購買18顆比特幣,總計504萬元,黃男還拍攝一個保險箱,裡面有500萬元現金,戴男見黃男確實有錢,遂於9日與吳姓員工南下,於黃男承租的住宅內交易,不料,戴男用手機出示帳戶內的比特幣,4名歹徒立即翻臉施暴,將戴男2人壓制,搶奪戴男的手機,將帳戶內的比特幣轉到不詳帳戶內。

   強盜比特幣之後,4人又把戴男2人灌酒,把桌椅翻倒,再留下黃男善後,黃男遂安排苦肉計,喝高粱酒吃安眠藥,再用酒瓶打傷自己的頭,向警方謊稱是酒後爭執互毆。

   警方先逮捕黃男,檢察官聲押獲准,警方專案小組持拘票漏夜找共犯,本月14日晚間到金門,由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協助,將意圖逃到中國的林男逮捕,之後,又在高鐵南下列車上,逮捕施男,查扣現金12萬5,500元,翌日循線於台中市南屯區將蕭男拘提到案,4人全被裁定羈押,警方認為4人都很年輕,學歷也不高,如何籌措500萬元並策劃這起強盜案,懷疑有幕後主嫌,正進一步追查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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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hn 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